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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zhuǎn)發(fā)關于法治護航城市自由“呼吸”:我市出臺全省首部海綿城市地方性法規(guī)
發(fā)布日期:2024/1/9 14:06:32
11月24日,《金華市海綿城市規(guī)劃建設管理條例》經(jīng)浙江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表決通過,將于2024年3月1日起實施。條例的出臺標志著金華市海綿城市建設管理從“有章可循”到“有法可依”,正式納入了制度化、法治化軌道。

問題導向 立法勢在必行
一場雨后,江面波光粼粼,沿著金華江邊散步,你會發(fā)現(xiàn)地面并未留下明顯的積水。雨水被巧妙地吸收、存儲和凈化,然后緩慢釋放到地下或流入金華江,這就是海綿城市理念的一個生動體現(xiàn)。金華市本級金華江治理二期工程作為金華市海綿城市建設的標志性項目之一,展示了如何將自然滲透、自然積存、自然凈化的原則融入城市設計中。

金華位于錢塘江、甌江、椒江三江源頭,是浙江中西部中心城市。金華市海綿城市建設起步較早,2014年,我市就已新建了燕尾洲公園等一批具有代表性的項目,海綿建設成果一度走在全國前列。2022年6月,我市成功入選“十四五”第二批系統(tǒng)化全域推進海綿城市示范城市,通過三年海綿城市建設,打造“水系發(fā)源地海綿城市示范”和“微丘地貌區(qū)洪澇統(tǒng)籌示范”兩個示范,進而打造浙中西部丘陵地區(qū)海綿城市建設標桿,為全國海綿城市建設提供“金華經(jīng)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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